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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3
10:11

央行:一季度依法对7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

2022年第一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7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2000元至4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医疗机构等。 (证券时报) 查看更多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