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资金回流转存保证金等,广发银行长春分行及分支机构合计被罚110万元
广发银行长春分行及分支机构合计被罚110万元,6名责任人给予警告
文|王彦强
12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发银行长春分行和其分支机构,因贷款资金回流转存保证金,保证金来源于贴现资金、滚动开票虚增存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对广发银行长春分行罚款合计50万元、对广发银行长春高新支行罚款30万元、对广发银行长春净月支行罚款30万元。对梁楹、林志成、孙迪、董鹤翔、孙洪超、张睿齐给予警告。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
据Wind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广发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30.44亿元,同比下滑4.39%;实现归母净利润86.21亿元,同比增长3.78%。
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该行的资产总额为3.69万亿,负债总额为3.39万亿,存款总额为2.28万亿。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42%,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30%,资本充足率为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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