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账户及清算管理规定,苏宁易付宝合计罚没超 57 万元
文|文心
支付行业强监管态势下,苏宁旗下支付机构再领罚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南京苏宁易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付宝”)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39.57万元,并处18万元罚款,合计罚没57.57万元。这已是该公司2022年以来第三次受到央行行政处罚,反复出现的违规问题暴露出其在合规管理上的深层顽疾。
据苏银罚决字〔2026〕8—9号行政处罚决定,此次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月13日,公示期限为三年。与苏宁易付宝同批被罚的还有瑞祥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后者因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备付金管理规定,被警告、通报批评并罚款2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并非首次出现在苏宁易付宝的罚单中。回溯历史处罚记录,2023年4月21日,央行南京分行曾对其前身“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出百万元级罚单,罚没金额合计约119.92万元。违规事由除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外,还包括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要求披露信息等多项问题。时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张春霞彼时因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苏宁易付宝成立于2011年1月,是星图金融服务集团旗下数字支付平台,控股股东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是江苏省内拥有互联网支付、基金销售支付、跨境人民币/外汇结算等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公司2012年获得支付牌照,换证后业务类型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牌照有效期至2027年6月26日。作为注册资本1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拥有多项注册商标、专利及软件著作权。2024年6月,为响应《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中关于机构名称标示“支付”字样的要求,公司完成了更名。
此次处罚发生在支付行业监管持续收紧的背景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将支付机构监管从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强化了机构治理和功能监管要求。监管层面曾表示,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支付行业进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将更聚焦于底层合规规则。
合规问题之外,苏宁易付宝也需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近日,有消费者在投诉平台反映遭遇未经授权的扣款问题,要求退款并解除协议,相关投诉已在处理中。
从行业层面看,年初以来支付机构监管处罚保持高压。1月上旬,开联通支付因多项违规被罚没数千万元;1月18日,银盛支付再领千万级罚单。业内分析指出,2026年支付行业延续强监管态势,监管通过强化穿透式监管和功能监管,推动行业防范金融风险,要求机构聚焦主业。
随着《条例》实施的深化,支付行业规范发展格局进一步清晰。分析认为,未来合规能力将成为支付机构的核心竞争力,部分经营困难、合规薄弱的机构可能面临合并或退出,行业将向更加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苏宁易付宝作为拥有多项资质的支付机构,如何根治重复违规问题、筑牢合规防线,已成为其持续经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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