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不到位及员工从事违法活动等,天津银行被罚款90万元
文|王彦强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天津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员工管理不到位及员工从事违法活动、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对天津银行罚款90万元。对朱洪海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2年。对辛云华、王晓昕警告。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天津银行此次被罚,涉及三宗违规:一是贷款“三查”不尽职;二是员工管理不到位及员工从事违法活动;三是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资料显示,天津银行创建于1986年11月1日,1996年在城市信用社及联社基础上组建为“天津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更名为“天津市商业银行”,2007年更名为“天津银行”并开始实施跨区域经营,先后在北京、上海、河北、山东、四川等省市设立分支机构。
2025年,天津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69.55亿元,同比增长1.47%;归母净利润38.66亿元,同比增长1.7%。
尽管营收、归母净利润双双小幅增长,但天津银行非息收入压力不小:2025年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11.85亿元,同比下降29.45%;投资收益为19.80亿元,同比下降23.88%。
截至2025年末,该行资产总额9824.03亿元,同比增长6.1%。报告期末,天津银行不良贷款为82.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68%,较上年末持平,资产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值得一提的是, 该行个人贷款不良率升至4.64%,同比攀升1.8个百分点。从不良资产占比来看,该行个人贷款不良余额37.1亿元,占全行不良贷款总额的44.82%。
此外,天津银行2025年三大资本充足率指标均同比走低。具体来看,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依次为13.13%、9.96%、9.08%,分别较2024年下降0.46个百分点、0.51个百分点、0.45个百分点。
2026年一季度,天津银行实现营业收入42.88亿元,同比增长1.68%;实现利润总额12.79亿元,同比增长6.05%。
二级市场上,截至6月2日收盘,天津银行报收于2.25港元/股,总市值约1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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