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杯品牌希诺股份A股IPO:存货周转率连年下滑远低于同行,实控人姐姐涉嫌同业竞争拒绝证监会核查

公司研究室曲奇2023-03-13 14:18 大消费
冲刺IPO,亲戚不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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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公司研究室IPO组

文|曲奇

近日,杯壶企业希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希诺股份”)更新招股书,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在国内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希诺股份知名度要远低于膳魔师、象印等国际品牌,市占率也仅有2%。不过,在电商平台的旗舰店上,希诺股份的一款纳米银保温杯价格竟高达4000元。

近年来,希诺股份存货攀升、存货周转率连年下降,更令人奇怪的是,实控人亲属从事相同行业,却拒绝配合上市必要的同业竞争核查。

01、行业天花板低市占率仅2%

希诺股份自成立以来,主要生产、销售自主品牌杯壶产品,涵盖玻璃杯、不锈钢真空保温杯、钛真空保温杯、塑料杯及保温水壶等产品。

我国杯壶生产企业多达数千家,行业集中度极低。此外,在终端消费市场,国内杯壶生产企业的自有品牌知名度普遍不高,知名品牌多为国际品牌,外资品牌“膳魔师”“虎牌”“象印”等具有强大的消费者基础。

2019年至2021年,中国杯壶市场细分产品市场规模分别为282.12亿、271.28亿和 326.03亿,年复合增长率7.52%。

2019年至2021年,希诺股份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70亿、5.41亿、6.75亿,年复合增长率8.82%;市占率分别为2.02%、1.99%和2.07%。2022年上半年,希诺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为3.15亿。

从收入结构来看,报告期内,玻璃杯收入占比逐年提升,从61%提升至74%,真空保温杯收入占比从34%降至23%。

报告期内,希诺股份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8.11%、59.19%、56.01%和 55.23%,明显高于国内品牌哈尔斯和嘉益股份。

希诺股份在招股书中表示,哈尔斯和嘉益股份的主要产品为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但其以代工模式为主,自有品牌较少。而希诺股份主要以自主生产的自有品牌为主,故毛利率较高。

2019年至2021年,希诺股份净利润分别为1.66亿、1.77亿、1.96亿,年复合增长率8.66%,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为0.82亿。

报告期内,希诺股份的收入增速略高于行业整体增速,但行业早已进入成熟期,相对而言这是一个增速较低且竞争激烈的市场,希诺股份能给投资者提供的想象空间并不大。

02、应收账款占比下降存货大幅攀升

资产端,随着业务规模的提升,希诺股份的应收账款占比逐年下降,存货占比逐年提升。

2019年末至2022年6月末,希诺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0.39亿、0.16亿、0.16亿、0.14亿,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1.88%、4.07%、2.93%及2.76%。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99次/年、19.31次/年、42.20次/年、40.72次/年。

对于应收账款的改善,希诺股份解释称,2020年以来,公司鼓励经销商采用预付货款的方式采购公司商品,应收账款余额因此下降,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上升。

应收账款在改善,但希诺股份的存货却在不断攀升。

2019年末至2022年6月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12亿、1.52亿、2.20亿及2.51亿,分别占当期流动资产的34.55%、38.31%、41.50%和50.26%。

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19次/年、1.66次/年、1.56次/年、1.16次/年。同期,哈尔斯等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则分别为3.48次/年、3.17次/年、3.73次/年和3.49次/年。

希诺股份的存货周转率不仅逐年下滑,还远低于可比公司。

对于存货周转率下降,希诺股份解释称,公司经营自有品牌业务,且为了保证产品的品质,以自主生产为主,随着公司营收规模的增长,公司的原材料、产成品的备货逐年增加所。而哈尔斯以代工和OEM生产模式为主,导致其存货周转率较高。

过高的存货占比以及较低的存货周转率,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希诺股份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140.77万、319.08万、1052.29万和262.36万。

03、实控人姐姐涉嫌同业竞争却不配合核查

希诺股份是一个家族控制的公司,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张碧峰、黄伟军和张元纪伽。张碧峰与黄伟军是夫妻,张元纪伽是二人之子。IPO前,三人共持有公司98.15%的股份;IPO后,三人共持有公司80.78%股份。目前,张碧峰担任希诺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黄伟军则担任副董事长。

需要注意的是,张碧峰的姐姐张霞斐也从事杯壶行业多年,张霞斐及其配偶张少杰控制的上海清水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水”)等6家公司以“清水”品牌为主的热水瓶、玻璃杯、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存在与希诺股份从事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情况。

而张碧峰在创立希诺股份前,曾受上海清水的股东委派,担任该公司董事、副经理。1999年,张碧峰离开上海清水出来创业。目前,张碧峰一家三口与姐姐张霞斐这一家并不存在共同投资的企业。

根据招股书,希诺股份的部分经销商存在销售上海清水产品的情形,希诺股份与上海清水在玻璃管材及不锈钢材料的供应商上亦有重叠。然而,希诺股份表示,发行人与上海清水及其关联方均为独立运营的经营主体,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不构成影响,该情形不构成同业竞争,对希诺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令人奇怪的是,希诺股份冲击上市的关键关口,张碧峰的姐姐张霞斐等人却不同意配合希诺股份同业竞争核查工作,导致外界对张霞斐控制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营规模、产能产量等信息无法直接获取。

希诺股份表示,上海清水及其关联方虽然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存在着市场竞争关系,但不属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同业竞争范畴。

是不是同业竞争不能只靠希诺股份的片面之辞,张碧峰姐姐为何不配合核查工作,两家公司对外销售相似的产品,是否存在恶意竞争的情况,或许值得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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