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咖TALK | 高昊宇: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注入“金融活水”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链条的重要环节,为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科技创新需要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价值,科技成果转化需要科技创新提供支撑,只有二者同时发力,才能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企业是开展科技创新、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主体,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研究如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多元化投融资体系赋能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重点梳理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意义,并分析传统的金融工具在赋能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所面临的瓶颈与阻碍。同时,本文强调“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参与”投融资体系的优势,并从完善资金供给层次、推动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风险分担与定价体系、培育复合型科技金融队伍、强化政策协同与监督评估五个方面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金融发展赋能科技成果
转化的重要意义
从国家战略维度看,金融是推动科技创新从理论突破走向产业落地的关键支撑,更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纽带。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长动力从“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的关键阶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同步强调“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两大部署形成战略呼应:唯有通过金融资源的精准配置,才能为攻克“卡脖子”技术难关、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支持新兴产业培育、助力未来产业布局提供持续资金保障,让科技创新成果快速嵌入产业链、供应链,转化为国家综合实力与国际竞争优势。
从市场活力维度看,金融是激活科技企业创新动能、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活水”。科技成果转化并非单一技术环节,而是将科研领域中的成果应用于实际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全周期过程,发挥着从科学到技术、从技术到经济的桥梁作用。对中小科技企业、初创型科技团队而言,其“轻资产、高风险、长周期”的特性,天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困境。金融的介入,既能通过科技信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工具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也能借助创业投资、产业基金等资本力量,为企业提供商业化指导与资源对接,帮助技术成果更快适配市场需求。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我国金融服务再上新台阶,融资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科研技术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年均分别增长27.2%、21.7%。然而,在金融赋能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进程中,仍存在诸多现实困难,从资金适配到供需对接,从配套服务到政策效能,各个环节的问题相互交织,既制约了国家战略的落地效率,也影响了市场活力的充分释放,亟需通过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予以破解。
金融赋能科技成果
转化面临的现实挑战
于供给端而言,资金适配不足,市场主体参与乏力。从资本参与来看,当前科技成果转化仍过度依赖财政拨款,社会资本的接力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财政及国有资本尽管承担了“引导拓荒”职能,在早期孵化阶段填补了市场空白,但随着企业进入成长期、成熟期,资金需求规模扩大,社会资本因风险预期高、退出渠道不畅等问题,有效注入存在明显梗阻。投资机构间的协同机制更显薄弱,多数创投基金、产业资本偏好低风险的成熟期项目,对种子期、初创期项目参与度不足,导致“源头资金缺位”,难以形成分阶段、分周期的资本接力体系。从金融服务来看,间接融资市场与科创企业属性存在显著错配。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受限于“重抵押、短周期”的传统模式,而科创企业多为轻资产运营,核心价值集中于专利等无形资产,往往缺乏符合传统信贷要求的固定资产抵押物。尽管部分银行努力尝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创新模式,但尚未形成规模化效应,且风险定价与分担机制缺位。金融机构因缺乏专业化技术人才难以评估贷款对象蕴含的技术风险,既无法制定合理利率,又缺乏担保、保险等风险缓释工具支撑,陷入“不敢贷、不愿贷”的困境。
于需求端而言,企业融资能力薄弱,供需对接存在壁垒。科创企业自身的短板加剧了融资困境,形成“想融融不到、能投找不到”的资金错配格局。一方面,企业价值呈现无形化、未来化的特征,核心技术的商业化前景及专利等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难以量化评估,金融机构很难精准识别其投资潜力。部分科研团队虽掌握核心技术,但缺乏企业管理与资本运作经验,存在“不敢转、不会融”的畏难情绪。另一方面,信息不对称进一步拉大供需差距。科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渠道,企业不了解各类金融产品的适配场景与申请路径,金融机构也难以获取企业技术研发进展、专利有效性等关键信息。即便“创新积分制”等机制在精准识别企业创新能力上取得突破,但尚未完全改变金融机构对抵押物的依赖,早期硬科技、生物医药企业仍面临“融资贵、融资慢”的难题。
于生态端而言,配套服务缺位,支撑体系存在短板。专业服务与风险缓释体系尚未健全,让金融赋能失去风险安全阀。在价值评估环节,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难题尤为突出,不仅不同机构对同一专利的估值差异悬殊,评估费用甚至可能高达贷款金额的5%-6%,加重企业负担,导致知识产权沦为融资“装饰”,未能真正发挥增信作用。而在处置流转环节,专业化交易平台建设滞后,质押的知识产权难以快速变现,进一步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接受度。风险分担与人才支撑的短板同样明显。科技保险、专项担保等风险缓释工具市场规模偏小,研发中断险、专利侵权险等产品覆盖面窄,无法有效分散成果转化中的技术迭代、市场波动风险。更关键的是,复合型人才供给不足,金融机构缺乏既懂细分领域技术原理、又通风险定价与资本运作的专业团队,导致对科技企业的价值判断能力薄弱,难以实现精准对接。
于政府端而言,引导协调不足,政策效能未能充分释放。在政策供给层面,政府虽出台多项支持政策,但体系化、精准性不足:部分政策因缺乏配套细则导致落地困难,部分政策过度依赖财政补贴,既加重支出负担,又可能扭曲市场创新激励。跨部门协同机制也未健全,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未实现有效共享,影响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执行效率。在基金运作与考核层面,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存在明显短板,行政化色彩浓厚,部分地方政府直接干预投资决策,导致市场化运作不足;管理团队专业化水平不高,对科技项目的筛选与培育能力薄弱,且投资项目退出渠道不畅。更突出的是,考核机制与科技创新规律脱节,部分地区仍以短期盈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指标,与社会资本的长期投资目标存在分歧,拉低了资金配置效率。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多元参与”的投融资体系
在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实践中,单一主体或单一模式难以适配全周期、多层次的资金需求,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参与”的投融资体系,既是破解当前资金错配、供需脱节等问题的关键路径,也是衔接问题分析与路径优化的核心纽带,为后续体系落地提供方向框架。
在各级政府支持和引导下,我国已初步形成多层次、多主体的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该体系以政府引导基金为牵引,整合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权投资机构、债权投资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多方力量,通过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落实税收优惠、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政策工具,整合了政府、科研机构和社会资本等各方优质资源,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早期科技成果的转化投资,为科技成果的稳步转化提供有力支持。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参与”的投融资体系存在制度优势。在信贷主导的金融体系中,以政府引导基金为代表的有为政府角色,能够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创企业,在关键技术难题的产业链环节发挥作用。通过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政府引导基金等角色不仅发挥起国有资本的战略基石作用,激发股权投资规模,也在一定程度填补科创企业前期融资不足问题。以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为代表的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作为市场耐心资本的重要来源,不以短期盈利为目的,能够为重大科研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融资支持。此外,政府具备信息优势和规划统筹功能,能够协调多方资源,优化金融生态,提升商业银行风险容忍度、改善股权投资环境,从而增加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规模。
政府直接引导金融体系支持创新的作用存在天然局限性。科技创新企业数量庞大、需求多元且高度分散,政府难以精准覆盖所有项目的差异化融资需求,在对接非国有部门时也面临协调成本较高的问题。而且,政府直接引导模式可能存在潜在的行为偏差;部分地方政府受沉没成本效应、关键企业对地方经济民生的绑定作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及维护短期市场信心等因素影响,可能持续引导金融资源流入低效甚至不良企业项目,最终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下降,制约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不能仅仅依赖政府“单引擎”驱动,还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当前信贷主导的金融体系下,科创企业存在结构性融资缺口,政府资金只能解决部分关键领域的融资需求,而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双引擎”驱动才能更好地促进金融体系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赋能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展望
切实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赋能科技成果转化,需尊重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规律,消除金融市场和创新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在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的前提下,警惕科创融资盲目扩张引发的风险扩散,探索金融赋能科技成果转化的长效行动路径。
第一,完善资金供给层次,拓宽多元融资来源。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资金需求,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补充的多层次资金供给体系。在科研创新阶段,政府需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设立专项科研基金并完善激励机制,重点投向基础研究与早期技术攻关,通过“以奖代补”“后补贴”等方式,避免资金闲置与低效使用。在转化生产阶段,推动传统金融机构转型,深化投贷联动模式,鼓励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对接政府引导基金、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在风险可控范围内提高科技型企业不良率容忍度。同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完善创业板、科创板、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差异化定位,畅通科技企业“募投管退”循环,减少市场交易摩擦;健全风险投资体系,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资本流向小微企业与初创科技企业,既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也助力其积累信用资本,为后续融资奠定基础。
第二,推动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打通资金循环堵点。以平台建设破解信息壁垒与资源分散难题,保障资金在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之间高效流转。一方面,加快征信平台一体化建设,整合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收录企业技术专利、研发进展、市场潜力等关键信息,构建反映企业创新能力与信用状况的“全息画像”,为金融机构投资决策与监管机构风险防控提供数据支撑。另一方面,完善基础要素交易平台,升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与技术交易所功能,引入权威评估机构,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联合专业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发“评估-质押-流转”全流程服务,充分挖掘软资产抵质押价值,为知识产权证券化、质押融资提供便利。此外,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提升隐藏信息收集能力与主动风险管理水平,降低服务科技企业的运营成本与风险成本。
第三,健全风险分担与定价体系,激发市场参与活力。通过机制创新平衡风险与收益,打消金融机构与社会资本的参与顾虑。构建“政府+金融机构+保险+担保”的多元风险分担机制,扩大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信用贷等纳入补偿范围,鼓励保险机构研发中断险、知识产权侵权险等产品,降低单一主体的风险承担压力;完善风险定价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基于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技术成熟度、市场前景制定差异化利率,探索“创新积分+风险定价”联动模式,对创新积分高的企业给予利率优惠,实现风险与收益匹配、创新与融资挂钩。同时,优化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运作机制,减少行政干预,推行市场化薪酬激励,允许管理团队按一定比例分享投资收益,提升投后管理与项目培育能力。
第四,培育复合型科技金融队伍,破解专业对接难题。针对“懂技术不懂金融、懂金融不懂技术”的对接痛点,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依托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在高校增设科技金融、知识产权金融等专业方向,开设技术评估、风险定价、资本运作等课程,培养既精通金融知识、又熟悉科创规律的复合型人才。组织金融机构从业者深入科创企业、科研院所学习,邀请技术专家为金融团队讲解细分领域技术原理,提升对科技成果价值的判断能力。建立“科技顾问+金融顾问”双顾问制度,为科技企业配备金融顾问指导融资计划,为金融机构配备科技顾问提供技术咨询,打通技术和金融之间的沟通桥梁。
第五,强化政策协同与监督评估,保障路径落地见效。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避免政策碎片化与执行偏差,加强科技、金融、财政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出台政策前开展跨部门调研,确保政策目标一致、措施互补,例如将科技企业认定标准与金融产品准入条件衔接,避免企业符合科技标准却不符合金融标准的矛盾。完善政策监督评估体系,定期评估资金使用效率、成果转化成功率、企业融资满意度等指标,对政策落地中的堵点问题及时调整优化。同时,对国有创投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容忍与尽职免责机制,明确“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项目的容错情形与认定流程,解除从业者的后顾之忧,推动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协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打通从技术突破到产业落地的资本融合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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