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年报,哈银消费金融被列入经营异常

WEMONEY研究室WEMONEY研究室2022-07-12 22:10 数字金融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哈银消费金融”)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哈银消费金融”)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上述条例,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哈银消费金融是由哈尔滨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的、经银保监会批准、全国第19家开业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公司于2017年4月正式开业,2019年成功引入百度旗下度小满金融战略投资后,注册资本增加为人民币15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哈银消费金融实现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7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50%;累计服务人次超过2900万,不良率低于1.8%。值得关注的是,其未公布全年净利润数据。

最新业绩数据显示,哈银消费金融2022年上半年资产总额较年初增长超过5亿元,利润超去年同期水平,累计服务人次超过3000万,累计放款突破1450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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