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开始大额垫付,P2P是否也可以垫付?

消费金融频道里奥、于镇北2022-07-26 14:56 数字金融
其实,让平台管理层坐牢容易,解决债务问题却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化解的,官方还是期望平台有能回款的能力,尽量让出借人的损失降到最小,也给平台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今天,河南村镇银行10万元以下存款开始垫付。与上次5万元以下垫付不同,这次系统非常顺畅,所有步骤一次通过,有储户5分钟左右就完成了提现操作,这对受害储户们是一个利好信号。

今年暴雷的事件不少,像信托、房地产、券商等等。目前来看,真正有实质性进展的还是村镇银行。

有P2P出借人感叹,银行终究是银行,就算再烂,也有人管。自己P2P的钱要能尽早兑付该多好。

风险自担,唯有等待

全国P2P目前存量未结清余额在4974亿左右,可以说是河南村镇银行事件的12倍有余。P2P的暴雷和清退,不可回避是大量等待回款的出借人,他们是P2P发展史上的受害者。

虽然,P2P早年各平台为了展业和推广,自诩各类的“保本保息”等政策,但面对无法消化的回款现实,这些很显然都是空头支票。

那么,投资P2P就变成了用户风险自担,事实也的确如此,公检法介入后,用户的确只能等平台的回款,如果平台已经破产,则风险只得被迫自担。

那么就有不少出借人在问了:同样是监管定义的非吸,为什么村镇银行有兜底有垫付,而P2P就没人垫付呢?

那么「消费金融频道」就解释一下,这两者的区别:

一是无论是村镇银行还是国有大行,只要是银行就会是“国家信用”,无论如何有关部门会对银行承担责任,例如中国首家破产银行海南发展银行当年破产,就是由国家参与,指配中国工商银行海南分行进行善后处理的。

相应的,P2P 不具备银行属性,虽然你可以把它当成“影子银行”,但按照法规来说,P2P吸收存款是非法的,这也是监管这样对P2P立案做定性的主要依据。

二是,目前河南村镇银行是有垫付的资金来源的,按照公告所述,垫付资金来源于地方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的新财富集团部分资产处置变现所得资金。

当然,这些资金毕竟是有限的,肯定还会像工行处理海南发展银行一样,会有一家国有大行来协助处理,听说这家银行是农业银行。

三是很多P2P本身就是为了“自融”,一开始就是行诈骗之实,就像诈骗案件一样,平台本身早暴雷之后也没有资产来回款,所以就更难以有其他第三方来兜底垫付一说了。

所以P2P要像村镇银行的垫付,应该是不可能的。出借人必须对自身的出借行为负责,自行判断风险,并承担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网络借贷平台自融及发布假标带来的不能收回出借款的风险。另外,无论网络借贷平台及股东背景多么强大(如国企、上市公司背景)也不具备刚性兑付功能。

目前,基本上来说所有P2P平台已无经营收入,催收全靠委外,催收的成本也纳入所催收的额度当中,有的推出低折扣和以物抵债等方式进行兑付也是无奈之举。

大多数出借人期待对P2P平台立案,根据P2P其融资中介的定位,如若平台不存在资金池和自融行为,也无法进行立案。

其实,立案也不见得能加快回款的效率。像是今年庭审的团贷网,从2019年3月开始立案侦查,已经拖了3年之久。今年5月16日开庭的P2P公司“大麦理财”也是这样,早在2020年6月就被立案侦查了。

而且,庭审的结果也满足不了市场期望,毕竟很多P2P平台本身已资不抵债,很多庭审案例结束后也有迟迟不宣判的情况发生。

其实,让平台管理层坐牢容易,解决债务问题却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化解的,官方还是期望平台有能回款的能力,尽量让出借人的损失降到最小,也给平台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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