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名单及简历|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7个正司局级内设机构负责人已就位

WEMONEY研究室WEMONEY研究室2024-02-28 18:40 数字金融
附负责人名单及简历。

近日,经过一轮调整过后,金融监管总局27个正司局级内设机构负责人已经全部就位。

根据中国机构编制网披露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其主要职责15项,正司局级内设机构27个;行政编制910名。

金融监管总局27个正司局级内设机构职能及负责人具体名单如下:

1、办公厅

主任:向东

向东: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哲学学士。曾就职于四川省纪委杂志社,先后历任四川省纪委党风室科员、办公厅副主任科员、纠风室主任科员;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纠风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四川省委办公厅秘书、副主任;四川省南充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原保监会统计信息部主任;原银保监会统计信息部主任、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局长 、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

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2、政策研究司

司长:李明肖

李明肖: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浙江平阳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原银监会四川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西藏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河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原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职能:承担金融业相关改革开放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及发展趋势、监管方法和运行机制等开展系统性研究,提出相关监管政策建议。

3、法规司

司长:綦相

綦相:“70”后,历任原银监会办公厅处长、原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审慎规制局副局长等职。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研究规划项目操作风险项目负责人。银保监会成立后任办公厅副主任、法规部主任。

职能: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相关监管制度。承担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服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4、统计与风险监测司

司长:廖媛媛

廖媛媛:曾任原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银保监会成立后,廖媛媛任创新业务监管部副主任、国际部主任、大型银行监管司司长。

职能:拟订监管统计制度。承担监管报表编制、信息披露、数据共享以及行业风险监测分析预警等工作。统筹非现场监管工作。

5、科技监管司

司长:刘春航

刘春航:1975年出生,哈佛大学MBA、剑桥大学博士,先后在美国摩根士坦利、麦肯锡咨询公司从事公司重组、市场融资咨询等工作。2006年市场化招聘进入银监会工作,任统计部副主任、主任,政策研究局局长,后任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主任。

职能:拟订相关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按分工承担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监管等工作,推动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6、公司治理监管司

司长:陈映东

陈映东:男,历任中国保监会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原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

职能:拟订公司治理监管制度。开展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监管等工作,承担金融控股公司、保险集团等机构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7、普惠金融司

司长:郭武平

郭武平:男,1970年1月出生,原银监会监管一部副主任,原贵州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2018年银保监会成立后,郭武平出任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财务会计部主任等职务。

职能:督促金融机构落实普惠金融政策要求,拟订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金融机构开展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工作,规范普惠金融秩序。

8、金融机构准入司

司长:綦相(兼)

简介见法规司

职能:拟订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的准入制度,研究结构布局,对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实行准入管理,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任职资格。

9、大型银行监管司

司长:李文红

李文红:1971年3月出生,在其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先后在国际司、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管理司任职。先后出任原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处长、处长;政策研究局副局长;原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原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银保监会创新部主任;深圳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还曾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职能:承担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和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10、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司

司长:刘宏宇

刘宏宇:1970年出生,出身于人民银行,曾任监管二司监管四处副处长等职。后加入原银监会,历任银行监管二部监管一处处长、原河北银监局副局长、原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和巡视员、非银部主任。

职能:承担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11、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

司长:王胜邦

王胜邦:出生于1968年1月,先后出任原银监会国际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原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副局长;原银保监会法规部副主任;大连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党委书记、局长;辽宁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

职能:承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12、财产保险监管司(再保险监管司)

司长:尹江鳌

尹江鳌:曾任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汕头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山西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职能:承担财产保险机构、再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13、人身保险监管司

司长:罗艳君

罗艳君:出生于1974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专业,最早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原保监会成立后正式调入,曾在人事教育部、发改部工作;后进入原天津保监局工作,任党委委员、局长助理;2015年出任党委委员、副局长;曾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挂职副司长;银保监会成立后出任资金部副主任、主任。

职能:承担人身保险机构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14、资管机构监管司

司长:赖秀福

赖秀福:出生于1967年10月,现年56岁,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资金管理司、银行司、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于2010年出任新疆银监局局长;2014年10月调任湖北银监局局长。2018年,出任信托部主任。曾任新时代信托接管组组长,负责风险处置等工作。

职能:承担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15、非银机构监管司

司长:刘学生

刘学生:出生于1972年5月,出身于原保监会系统,曾任原保监会法规部处长、副主任。曾先后历任广东保监局副局长;广东银保监局副局长;原湖北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金融监管总局湖北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职能:承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16、银行机构检查局

局长:田建华

田建华:出生于1966年6月,早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合作金融司政策法规处担任处长,曾任原银监会合作部副主任。2014年起,田建华分别在安徽、河南、湖南等多个地方局担任“一把手”,后于2021年12月回京出任原银保监会城市银行部主任。

职能:拟订银行机构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等工作。提出现场检查意见,采取监管措施,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17、保险与非银行机构检查局

局长:朱衍生

朱衍生:出生于1971年8月,出身于保险监管体系,曾任职于原保监会办公厅,2009年赴任原厦门保监局副局长一职,后续又出任原广西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曾任原保监会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统战群工部部长;原银保监会重大风险处置局局长。

职能:拟订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及其他非银行机构的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等工作。提出现场检查意见,采取监管措施,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18、机构恢复与处置司

司长:王胜邦(兼)

简介见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

职能:拟订相关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制度、标准、程序,对出现严重风险、难以持续经营的机构开展风险处置等工作。

19、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局长:张利星

张利星:女,汉族,1971年12月生,山西五寨人。曾任职于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原银监会国际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先后出任原银监会国际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挂职副区长;大连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深圳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职能:拟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规划和制度,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承担相关金融产品合规性、适当性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处理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构建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和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

局长:何国锋

何国锋:出身银行监管体系,曾在原上海银监局工作,在原银监会工作时期,担任政研局副局长多年,2018年银保监会成立后,任政研局副局长一职。后任银保监会重大风险处置局(打非局)局长。

职能:建立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和公开举报渠道,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依法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对涉及跨部门跨地区和新业态新产品等非法金融活动,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拟订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指导和监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

21、稽查局

局长:李有祥

李有祥:1990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督局工作,随后就职于原保监会人事教育部(组织部)。历任原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副局长、纪委书记;原保监会人事教育部副主任、巡视员;稽查局局长;武汉市委常委,后挂职副市长。2018年机构改革中出任银保监会财险部(再保部)主任。

职能:拟订稽查工作制度。组织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相关主体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指导、检查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

22、行政处罚局

局长:王毅

王毅:1967年11月出生,山西翼城人,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企业工委副处长,保监会办公厅副处长、发展改革部改革协调处处长、河北监管局副局长、原山西保监局局长、原重庆保监局局长。2018年11月,出任银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局长,后出任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

职能: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等工作,提出审理意见,组织听证和集体讨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并执行。

23、内审司(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司长:袁序成

袁序成:出生于1965年1月,曾供职于中国人保,其先后任职于原保监会政策法规部、发展改革部;原广东保监局,后又先后出任原广西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原保监会人身险部副主任、主任;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资金部主任。

职能:拟订系统内审和巡视工作制度、办法,监督检查系统贯彻落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组织开展系统内审和巡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指导、监督、检查系统内审和巡察工作。

24、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司长:姜波

姜波:曾任银保监会中介部主任、国际部主任

职能:承担外事管理、国际合作和涉港澳台地区相关事务。承担外资银行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25、人事教育司(党委组织部)

司长:丁晓芳

丁晓芳:出生于1974年1月,曾任共青团宁波市海曙区委副书记、书记;宁波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余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宁波市江北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务。在2020年下半年京、沪、深地方官员与金融监管干部大轮岗中,丁晓芳由宁波市江北区区委书记任上调至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出任主任。

职能: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等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6、财务会计司

司长:徐春武

徐春武:男,汉族,1972年2月生,早年供职于财政部,曾在国库司和办公厅等部门工作。历任原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原银保监会财会部副主任,兼任银行业协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政策指导副主任;吉林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职能:承担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报系统年度财务预决算。依法强化对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

27、党建工作局

局长:刘险峰

刘险峰:此前主要在山东省政府工作,参与过“山东金改22条”的研究,2014年3月被任命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此后刘险峰曾出任原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局长。

职能:承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承担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系统党的宣传工作。领导系统统战、群团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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