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女客户经理“双面人生”:诈骗客户1.6亿余元,花6000万打赏主播

WEMONEY研究室WEMONEY研究室2025-07-02 19:28 数字金融
诈骗1.6亿花6000万打赏主播!光大银行原客户经理席某被判无期徒刑

诈骗1.6亿元,花6000万打赏男主播?

近日,一则银行女职员虚构理财产品诈骗近亿元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

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在2009年至2022年间,原光大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客户经理席某虚构理财产品,私刻公章,以“保本保息、收益高”等为由,诈骗31名客户理财本金1.6亿余元,案发时尚有9448万元未归还。

值得一提的是,有6000余万被席某用于直播打赏,在映客充值5951万元,抖音也充了约170万元。最终,席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直播平台及主播被刑事追缴,要求退还赃款。

虚构理财产品诈骗31名客户1.6亿余元

2009年,在光大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做客户经理的席某,“为了让自己过得好一点”,开始用微信、电话联系客户,推销自己设计的保本保息、收益还高的 “内部” 理财产品。

为了不穿帮,席某还在协议书上盖了私刻的银行业务专用章。在转账的时候,她利用老人对电子产品及转账流程的不熟悉,诱骗客户通过大额取现再转存、电脑直接划转、现金、POS机等方式,在银行办公区域,把钱转到她控制的账户里。

接着,和所有“庞氏骗局”一样,席某开始用新客户的钱给老客户付利息,自己则把本金揣进兜里。

据郑州市中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显示,从2009年6月至2022年6月,整整13年时间,席某打着银行的旗号,用“萝卜章”骗了31名客户,涉案金额1.6亿余元。

其中,一位客户朱先生公开表示,因为理财协议书盖有银行公章,业务办理时也是在银行内,他们之前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直到理财到期而钱退不回来,才发现席某已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立案调查。而朱先生被骗金额高达855万元。

而最初发现席某诈骗并报案的,是投入400万元本金理财的张先生。

据判决书披露的信息显示,张先生发现席某伪造理财产品协议书实施诈骗后,于2022年4月21日,驾车带席某到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报案。报案之前,席某还曾威胁张先生,如果报警,一分钱也拿不到。

值得一提的是,席某于2004年入职光大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任客户经理,在2009年实施诈骗时,年仅28岁。

事发后,银行方面作出的查证情况说明显示,席某向受害客户提供的理财产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产品不存在;二是产品虽然存在,但与银行存在产品名称不匹配。

据警方查证,这31名受害人,分别投入41万至1341万不等的资金,截至案发前,部分受害人收回一定数额的本金及利息,尚有9000余万元未收回。

2023年10月,郑州市中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席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公开信息显示,席某曾供职的某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于2022年4月20日完成注销,原因系决议解散。

在庭审中,席某的辩护律师曾提到,席某的犯罪原因系受婚姻失败影响、为情所困,加之自媒体平台的管理缺陷和缺乏有效的监督造成。

6000万用来打赏男主播,曾让主播连续8小时为其唱歌

据判决书显示,席某诈骗来的钱,除少部分用于购买轿车(两辆奔驰车)、奢侈品、衣物及2套房产外,其余都用来在直播平台充值打赏主播。

其中,在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蜜莱坞公司)旗下的映客直播平台,充值5951万元;在抖音平台充值170万元,合计6000余万元,全部用于打赏。

有知情人士表示,席某打赏的大部分是男性主播,她曾通过不断打赏的方式,让一位男性才艺主播,连续8个小时为其唱歌。

据了解,席某自2016年开始,在映客平台充值、打赏的时间长达6年,她自己名下或被她控制的5个账号,累计充值4447次,共向2797名主播打赏了32.442万次,平均每次打赏金额为197.35元。其中,大部分资金流向了其中的7名主播。

郑州市中院认为,席某使用涉案款项向网络直播平台充值及对主播的打赏,数额达6000余万元,不属于合理的消费行为,客观上造成众多被害人被骗款项无法偿还,应依法予以追缴,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鉴于网络直播平台所属公司将大部分打赏资金,已经依据与主播的协议支付给主播个人,故应分别向网络直播平台所属公司及主播个人予以追缴。本案中,涉案主播众多,绝大部分主播收受打赏金额较小,在追赃上应对涉案主播进行适当的区分,法院酌定对接受涉案款项打赏资金2万元以上的主播予以追缴。

映客表示,虽然打赏资金来源于诈骗赃款,但平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打赏分成,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有律师说,要是映客能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而且打赏行为符合市场惯例,那就可能不用退钱。

2025年2月,郑州市中院依据生效的刑事判决作出《执行通知书》,向蜜莱坞公司追缴违法所得18879144.2元。责令蜜莱坞公司履行席某诈骗案刑事判决中所确定的义务。

在收到执行通知后,公司向郑州市中院提起执行异议。公司认为,追缴行为对平台和主播严重不公平。蜜莱坞公司作为席某诈骗案的案外人,既没有参与席某的诈骗行为,也没有从席某诈骗行为中获取非法利益,用户在平台上通过观看直播或打赏主播获得其精神享受,二者之间的对价具有其合理性。

不过,该执行异议最终被郑州市中院驳回。2025年6月23日,河南省高院就蜜莱坞公司申请的执行复议召开听证会。

5月22日,郑州市中院作出执行裁定。法院认为,蜜莱坞公司的异议请求实质是对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不服,不属于执行异议审查的范围,蜜莱坞公司应当通过其他法律程序寻求救济。

6月28日,蜜莱坞公司向河南省高院申请复议,在6月23日,省高院已召开了听证会,目前,暂未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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