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助贷新规后,监管再给股份行、城商行、民营银行三类银行“立规矩”

WEMONEY研究室刘双霞2025-08-05 19:53 数字金融
助贷市场再迎监管。

出品|WEMONEY研究室

文|刘双霞

互联网助贷新规的余震尚未消散,WEMONEY研究室获悉,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再度发布《关于加强股份制银行等三类银行合作机构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针对三类银行合作机构管理系统性“立规矩”,银行与第三方合作业务进入穿透式监管时代。

一、三类银行何以成为监管“风暴眼”?

在金融生态链中,股份制银行、城商行与民营银行构成了极具张力的中间地带。不同于大行的资源壁垒与风控惯性,也区别于纯互联网机构的敏捷激进,三类银行普遍陷入“能力焦虑”与“规模饥渴”的双重困境。

股份制银行虽具全国牌照,却在零售场景与属地资源上存在短板,对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依赖日益加深;城商行囿于地域限制,亟需通过外部合作突破物理网点瓶颈;民营银行更因“一行一店”模式,几乎将生存命脉系于助贷与联合贷款。

正是这种结构性脆弱,导致三类银行成为风险传导的枢纽。

监管指出,这三类银行与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为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消费者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也暴露出银行管理不到位、职责边界不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风险交叉传染等问题。

不法中介泛滥、暴力催收频发、客户数据滥用、监管套利等顽疾,已危及行业稳健运行与消费者权益保障。

此次《通知》,是对市场痛点的精准回应。


  1. 核心监管要求:聚焦四大领域,全流程闭环监管


监管意图很明确:银行作为风险最终承担者,必须重掌合作主导权。

《通知》明确,合作机构是指在营销获客、担保增信、贷后催收、代理销售等领域与商业银行合作,共同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机构,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此次《通知》监管聚焦四大领域,精准风险防控。

营销获客领域:严控外部渠道依赖,禁止放松风控标准或提供“特殊优惠”;严禁合作机构虚假宣传、诱导借贷、骗贷、滥收费用、泄露信息;佣金不得与贷款利率挂钩,禁止分享罚息、禁止合作机构收取息费;规范互联网平台合作,防范共债风险与算法模型风险。

担保增信领域:严格审查担保机构资质与能力,建立风险指标监测体系;尊重客户自主选择权,禁止强制搭售或指定独家担保机构;担保机构须向借款人清晰披露收费项目、标准及年化费率,代偿后总费用不得超出银行罚息水平。

催收服务领域:制定催收行为规范,严禁暴力催收、诱导借新还旧、养高罚息;严格隔离客户敏感信息,按“最小必要”原则提供数据;建立银行主导的催收投诉处理机制,不得简单交由合作机构处理。

代理销售领域:严禁借“财务顾问”等名义变相代销;不得通过代销为不合规项目提供融;将合作机构投诉率纳入准入评价体系。

三、银行三方合作业务进入“强穿透、严问责”新阶段

整体来看,三类银行合作业务的监管进入“强穿透、严问责”新阶段:“佣金挂钩利率”、“变相代销”、“高返佣诱导”等灰色操作遭明令禁止,套利空间被压缩;合规成本将提升,银行需投入资源建立统一准入、动态评估、风险监测和系统化管控体系。

WEMONEY研究室进一步总结,此次《通知》以下几大核心点值得关注:

核心风控权回归银行:监管明确要求“三类银行不得将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交由合作机构实施”。这一规定直接斩断了部分助贷平台以“联合风控”之名行实质风控外包之实的灰色路径。银行必须建立独立的风险定价能力,不能再依赖平台的“黑箱”评分模型批量放贷。

数据“断直连”深化:监管强调“按最小必要原则提供信息”与“保障客户信息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征信“断直连”要求形成闭环。平台再也无法以“风控需要”为由,无限制收集、使用甚至转售用户敏感数据。银行与助贷机构间的数据交互必须建立在合法授权和隔离机制之上。

收费透明化:明令禁止“佣金与贷款利率挂钩”、“合作机构收取息费”等操作,击中了助贷平台“隐藏收费”的命门。以往通过高额导流费、服务费变相推高实际利率的盈利模式宣告终结,平台只能赚取“阳光化”的技术服务费。

名单制管理:监管要求银行建立“全行统一准入机制”和“名单制管理”。这意味着中小银行将告别“来者不拒”的粗放合作模式,对助贷平台的资质、技术能力、合规记录进行穿透式审查,大量长尾平台面临淘汰。

四、助贷市场权力结构生变

在强监管框架下,助贷市场的权力结构正在发生深刻转移:

银行成为主导者。银行需自建或深度掌控风险评估模型,中小银行或寻求与持牌征信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开展合规技术合作。银行将更看重平台的技术输出能力(如智能营销、反欺诈系统)而非单纯流量供给,合作契约转向“技术服务协议”本质。此外,银行自主渠道战略升级,将加大手机银行、自营场景建设,降低对第三方导流的依赖。

助贷平台被迫转型。头部平台加速向B端技术方案提供商转型,输出风控工具、运营系统等模块化服务;部分巨头通过获取征信、消金牌照寻求合规身份,但需直面更严格的资本和监管要求。助贷机构需聚焦特定客群(如小微、三农)或场景(如供应链、车生态),以差异化能力绑定银行伙伴。

金融监管总局的三类银行新规与互联网贷款监管形成“组合拳”,深度重构助贷市场。这并非扼杀创新,而是终结“平台通吃、风险外溢”的扭曲模式。助贷不会消失,但它必须褪去光环,回归技术服务本源——银行需要的不再是流量霸权,而是真实、可控、合规的科技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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