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消费金融|对话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消金公司如何穿越周期?
出品|WEMONEY研究室
从2009年试点启航,到2024年规模超万亿,持牌消费金融业态已成为服务新市民、促进内需的重要力量。步入第二个十五年,31家机构正以科技重塑服务边界,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此承前启后之际,我们特别推出《见证·消费金融》系列栏目,回望来时路,共启新征程。
本期邀请到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解读消金公司的独特价值与发展路径。【备注:本次访谈制作于2025年12月,文中内容、数据及结论均依据当时信息与市场情况。】
消金公司的独特价值何在?
自2009年开始试点以来,我国共有31家消费金融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如何兼顾包容创新与风险隔离?相较于网络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更严格的资本金及杠杆率要求,传递出何种监管意图?
董希淼:消费金融公司作为专营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在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为不同背景的出资人提供差异化的创新空间。消费金融公司牌照对不同背景的出资人发挥不同的价值。总体而言,出资人可以将自身场景优势、流量优势与牌照优势有机结合。对大型银行而言,消费金融公司是探索小额消费信贷创新的试验田;对中小银行而言,消费金融公司则是开展全国性展业的难得资质;而对互联网平台等非金融机构,则是合规进入信贷市场的重要载体。
网络小贷并非一个金融牌照,而是一种经营资质,经营小额贷款的线上业务,且网络小贷业务的监管政策具有不确定性。2020年,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但是正式的监管办法仍未落地。相较于网络小贷监管政策的不确定性和非金融机构属性,消费金融公司的金融机构身份明确、融资渠道更广(向股东借款,发行ABS、金融债等),杠杆率更高,同时,对消费金融公司牌照的严格监管传递出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监管套利的明确意图。2024年4月施行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助于从源头把控机构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凸显消费金融公司牌照的含金量。
在消费金融实践中,消费金融公司与中小银行如何通过风险分层进行差异化竞争?
董希淼:在消费金融实践中,消费金融公司与中小银行通过风险分层实现差异化竞争,本质上是客群定位与能力禀赋的精准匹配。消费金融公司凭借线上化渠道和科技赋能优势,主要服务商业银行未能充分覆盖的中端及大众客群,其贷款定价多在10%至24%区间。消费金融公司通过数字化风控模型,可识别有收入来源但缺乏抵押物的“信用白户”,如城市奋斗者、县域年轻消费者等,典型如招联通过纯线上模式触达超亿客户。中小银行往往深耕本地市场,依托机构网点优势和存量客户数据,主打利率更低(如5%至10%)的消费贷款、信用卡产品,但更侧重有本地社保、公积金或存量业务的客群,风控上依赖“线下+数据”混合模式。
如果二者形成阶梯互补——中小银行主攻“腰部以上”客群,消费金融公司主攻“腰部之下”客群,将有助于避免过度竞争。但是,近年来包括全国性银行在内的商业银行发力消费金融业务,凭借成本优势不断下沉,客群边界趋于模糊。需要注意的是,消费金融公司不可盲目下沉至高风险群体(如杠杆率较高的无稳定收入者),否则易重蹈捷信消费金融公司粗放经营的覆辙;中小银行亦不可盲目追求全国展业,需立足本行资源禀赋和科技、风控能力。而健康的市场竞争取决于机构能否在资金成本、风控技术、场景资源间找到平衡点,实现“普应适度,惠无止境”。
利率战下的生存法则
部分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降至3%,并且客群不断下沉。在此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如何通过资金端、运营端、风控端多端发力来重构竞争力?
董希淼:在部分商业银行消费贷款利率降至3%且客群持续下沉的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必须通过资金端、运营端和风控端等多端发力、协同重构,在三重成本压降中重塑竞争力。资金端需突破一般融资方式限制,积极拓展ABS、金融债等多元化融资渠道以降低资金成本——头部机构如招联、兴业消金已多次成功发行金融债,将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至4%以下,但这要求机构具备稳健的资产质量和市场信誉。运营端必须彻底向数字化转型,摒弃高成本的地推扫楼模式,通过嵌入电商平台、生活服务APP等场景生态,降低获客成本,实现批量获客。风控端则要深度应用人工智能(AI)等技术,构建智能化反欺诈、催收以及自动化审批系统,大幅降低成本并提高风控效能。
需要强调的是,成本压降绝非鼓励无限下沉,必须坚守“普应适度”的边界:利率需从24%及以上向20%及以下区间优化,客群定位应适度上移,聚焦有相对稳定收入但缺乏抵押物的“奋斗者”群体(如城市的新市民、县域的个体工商户),形成区别于互联网平台、小贷公司的发展模式,避免重蹈以高利率覆盖高风险的覆辙。从长远看,消费金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体现在能否通过科技驱动实现微利可持续模式,在银行信贷难以覆盖、民间借贷利率过高的市场中开辟出健康发展的差异化路径。
头部消费金融公司“纯线上化”模式净资产收益率(ROE)较高,显著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其科技驱动的智能风控路径是否可复制?科技能力如何成为消费金融公司的核心优势?
董希淼:消费金融公司“纯线上化”模式的成功实践,其核心在于构建了以科技驱动为核心的数字化能力体系,但这一路径的可复制性取决于机构能否突破体制机制、资源投入和战略定力等三重因素。头部消费金融公司的科技与机制优势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建立千人团队,超过60%为工程师,掌门人有深厚科技背景,自主研发了从智能营销到智能催收的全链路系统;二是主要股东不干预日常经营管理,支持建立市场化机制,坚持纯线上化、智能化发展路线不动摇;三是善用股东及合作伙伴场景生态与数据优势,实现低成本获客与多维风险画像。这种“技术+机制+生态”的闭环难以被简单模仿。尤其对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而言,少数母行体制机制尤其是汇报流程冗长与风险偏好限制,可能扼杀创新活力。这也是一些大行旗下的消费金融公司发展乏力的原因之一。
科技能力之所以成为核心优势,是因为消费信贷小额高频的特性必然要求极致降本增效——线下模式单笔贷款运营成本高达千元,而招联通过AI催收系统将逾期管理成本降低至行业平均水平的30%,并输出给70余家机构。
消费金融公司必须认清:数字化不是“选择题”而是“生死题”,要么像招联那样投入重金自建技术团队,要么通过合作引入第三方能力,固守线下重人力、重成本的机构将导致运营成本和风控成本飙升。金融管理部门应出台政策鼓励科技深度赋能,允许消费金融公司更灵活地探索数据融合应用和科技能力输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拓宽数字化创新边界。
新规下的合规路径
《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建立覆盖各类合作机构的准入机制,并明确担保增信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这将如何改变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模式?
董希淼:《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即“助贷新规”)提出的进一步要求,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消费金融公司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生态,推动合作模式从“流量换收入”的浅层联结转向“风险共担、能力互补”的深度协同。《管理办法》和“助贷新规”都已经正式实行,消费金融公司应尽快摒弃过去单纯依赖平台导流、自身提供牌照通道的简单化模式,加快提升自主风控与独立运营能力。未来,中小消费金融公司若继续主要依赖外部机构合作特别是简单的引流导流,将面临较大的合规风险和整改压力。
在当下,对多数消费金融公司而言,完全脱离外部合作机构并不现实。消费金融公司重在逐步降低助贷业务的占比和风险,着力构建“去依赖化”的自主风控能力,打造自主获客与品牌影响“护城河”。一个健康的业务结构应该是“哑铃型”的:一端是强大、可控的自主业务(如自营App、线下场景、股东生态);另一端是多元、精选的助贷合作,作为自主业务的有效补充和特定能力的增强;中间细长的柄,代表对外部合作业务强大的整合与管理能力。如此,消费金融公司才能发挥出专营消费信贷的机构优势,打造差异化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客户提供适当、有效、可承担的消费金融服务,构建合规、稳健、高质量发展的消费金融生态。
消费金融领域的“黑灰产”行为侵蚀行业利润,阻碍行业健康发展。对此,您有哪些建议?在此过程中,消费金融公司如何平衡数据共享与隐私保护?
董希淼:“黑灰产”行为治理需构建“监管打击、机构自律、技术联防、消费者教育”四位一体的综合体系,其核心在于通过法治化手段压实各方责任。金融管理部门应牵头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金融、公安、网信、市场监管联动),出台针对“代理投诉”“反催收”“征信修复”等黑灰产行为的司法解释,明确法律定性与量刑标准,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金融机构则需强化自律,规范催收流程与信息披露,减少因自身经营不规范留下的漏洞(如模糊的费率表述易被黑产利用),同时共建行业黑名单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孤岛”。技术防控是关键抓手,机构应加大AI投入,实现欺诈行为前置识别。
在数据共享与隐私保护的平衡上,必须坚守“授权最小化、用途限定化”原则:数据合作需获得用户明示授权且仅用于特定风控场景,严禁超范围使用;采用隐私计算、联邦学习等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治理“黑灰产”离不开消费者金融素养提升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金融机构需通过通俗易懂的宣传揭露“黑灰产”骗局,引导用户远离非法“代理维权”等行为,从源头压缩“黑灰产”生存空间。
第二增长曲线在哪里?
电脑、手机等3C产品分期已成红海,县域家装分期、绿色家电信贷是否为新增长点?如何抢占政策红利?
董希淼:县域家装分期与绿色家电信贷确实是消费金融公司值得重点布局的新增长点,但其价值实现需紧扣政策红利本质与客群特性精准发力。从政策层面看,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基础设施升级和财政“以旧换新”专项补贴,为这两类场景提供了利率贴息和风险补偿的双重支撑——消费金融公司可通过与地方政府共建风险资金池等措施,降低风险成本。客群定位上,县域青年群体和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核心目标,但必须破解传统风控难题:家装分期需解决商户真实性核验问题,绿色家电则需防止套取补贴等问题。
抢占政策红利的关键在于构建“政策-场景-资金”闭环:一是可与头部家电品牌、家装平台成立产业联盟,将金融服务嵌入销售链路;二是针对县域客群特征开发专属风控模型,如通过水电缴费数据替代征信报告;三是向人民银行争取申请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工具,获取更低成本资金。但需警惕政策依赖风险——消费金融公司应逐步提升市场化盈利能力,避免补贴退坡后业务萎缩,更要杜绝与商户合谋虚构交易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
消费金融公司如何平衡助力提振消费与防范居民杠杆率风险?
董希淼:消费金融公司平衡助力提振消费与防范居民杠杆率风险的关键,在于践行“普应适度、惠无止境”的原则,实现精准客群定位和风险动态管理。助力提振消费需聚焦真实消费场景——依托财政贴息政策和专属产品创新,将信贷资源精准滴灌至具有明确消费意愿但短期面临流动性约束的客群,如城市奋斗者等新市民,避免“大水漫灌”式授信;中长期则需坚持准入标准、守住风险边界,通过征信系统等平台识别“共债”客户,严防过度授信。
具体实践中,招联等头部机构已探索出相对可行路径:一方面通过AI风控模型实现"千人千价",更好地满足用户需要,激发有效需求;另一方面建立动态额度调整机制,阻断风险传导。金融管理部门需同步优化制度供给——建议将消费金融公司贷款数据全面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牵头建设“共债”数据共享平台,为消费金融公司防范“共债”风险提供支撑。
头部消费金融公司集中度提高的情况下,中小消费金融公司如何避免被边缘化?是否需探索并购路径?
董希淼:在头部机构凭借流量与资本优势加速集中的背景下,中小消费金融公司应该反思“模仿头部、盲目扩张”的策略,转而通过差异化定位、生态化深耕、集约化运营等方式,拓展可持续生存空间。避免被边缘化的关键,在于坚守专业能力边界——避开与头部机构在线上通用场景的正面竞争,聚焦股东资源生态和区域特色需求,通过客群细分和场景定制夯实业务发展基础,并将不良率控制在合理区间。
消费金融公司走过15年,已有31家,短期或将不再新增牌照,但字节跳动等平台可能通过收购或参股存量机构入场,将其正式纳入监管将有助于减少套利空间。与此同时要注意,并购重组应是市场化的选择,互联网平台通过收购存量消费金融公司有助于其合规展业,如京东战略入股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但需防范“为并购而并购”的风险,并购重组必须伴随治理结构重塑和能力提升。金融监管部门应鼓励这种基于市场规律和需求的整合,但需设定股东资质、资本实力、经营能力三道门槛,防止风险不当传导与异化。下一步,可以加快消费金融公司的并购重组步伐,有序化解风险,推动消费金融公司错位发展,鼓励头部机构做大做强、中小机构做精做优。
消金公司如何穿越周期?
提出三个行动关键词,指导消费金融公司如何穿越周期。
董希淼:我眼中的三个关键词是:全场景、数智化、可持续。
全场景:建立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模式,努力嵌入居民消费全场景。部分场景还需要监管部门支持,比如覆盖汽车消费场景。
数智化:以开放包容、扁平敏捷的体制机制,加快数智化转型步伐,培育并提升人工智能时代的核心竞争力,发展数字消费金融。
可持续:与商业银行错位竞争,适度下沉,合理定价,保持微利;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加快处置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还有哪些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政策建议和意见?
董希淼:建议金融管理部门在资本补充、产品创新、服务边界等方面,采取更多的支持政策,以更大力度支持消费金融公司良性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目前金融管理部门支持消费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ABS,有助于解决其资金问题,但没有解决资本问题。应支持消费金融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等,扩大资本补充来源,增强资本实力和服务能力。同时,放宽消费金融公司在汽车消费场景的限制,支持推出二手车贷款产品。2025年3月份以来,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单笔贷款额度上限被阶段性提高至30万元,应将该措施长期化。
近期互联网贷款(包括互联网助贷)业务监管政策持续收紧,这与消费金融公司密切相关。建议:第一,金融管理部门要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强监管。第二,保持与其他宏观政策的一致性,把握好政策执行的力度和节奏,促进有序整改和平稳过渡。第三,充分考虑近期政策调整的外溢效应,加强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工作协同,做好风险处置预案。第四,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助贷平台、金融机构加强自律、自我约束。同时,支持消费金融公司设立科技子公司。一些头部的消费金融公司有动力也有能力向中小金融机构输出风控工具和技术服务。金融监管部门可适时选择头部消费金融公司开展试点,支持消费金融公司在境内外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开展科技输出,赋能全行业提高数字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个人商业信用数据、消费行为数据等相关信息,加强消费金融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电商平台等的合作,形成完整准确、覆盖全面的消费者信息库。加大对消费金融领域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形成良好的信用理念和契约精神。当然,对近年来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信贷逾期的消费者,可按照法治化原则,在提供必要证明等前提下,有序开展续贷工作或提供其他必要支持,展现出消费金融公司作为正规金融机构的温度。
【本期视频内容在人民日报党媒平台同步发布】详见链接:http://www.pdmi.cn/pdmi/c/2026-01-22/1001302.shtml
【见证消费金融项目介绍】
《见证·消费金融》项目由WEMONEY研究室联合中国人民大学深圳金融高等研究院等多家权威机构发起,并在人民日报党媒平台联合发布,旨在通过系列深度内容,系统梳理持牌消费金融行业自2009年试点以来十五年的发展历程。项目通过深度访谈、案例研究等多种形式,全面记录行业在践行普惠金融、服务新市民、扩大内需等方面的实践价值,并探讨其在科技驱动下的变革与未来机遇。目前项目已成功制作7期内容,并持续开放合作,期待与更多机构共同见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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