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少峰:利率压降,五万亿网贷将产生怎样的链条效应?
来源:嵇少峰聊财金
关于互联网贷款利率的讨论,过去几年常常被简化成“该不该降”或“降到多少”这样的争论。但如果我们真的站到资产端的结构里去看,利率从来不是一个可以轻易改写的数字。它背后牵扯着获客、资金、风控、贷后,还有一个更为隐蔽的层面——续贷与共债所维系的现金流。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及部分机构的沟通了解,截至今年九月底,全国各类平台的网贷余额大约有五万亿元(不完全统计)。其中,蚂蚁、字节、京东等十余家头部平台合计余额约41000亿,比重超过八成;中腰部及以下平台合计约9000亿,占比不到两成。从定价分布看,年化利率在24%—36%之间的贷款规模约8000亿元,多数为中腰部以下平台投放,占总量的16%;20%—24%之间的约12000亿,占24%;利率在20%以内的部分规模最大,约30000亿元,占60%。监管对24%—36%这一区间的约束正在逐步落地,不少存量尚未到期,且很多小平台和小银行、消金公司还偷偷绕道续做,事实上资金方也很难真正掌握客户的最终融资成本,多数是平时沟通的结果,助贷平台如要故意隐瞒借款人真实融资成本,多设置一个不关联的助贷环节就可以,因此这部分贷款清盘还有一个过程,要视监管和法律的执行力度。与此同时,市场对监管部门下一步是否应该继续压缩20%到24%区间的讨论也在升温。但我们需要警惕的是,收紧任何一个利率区间,本质上是在改变一部分人的续贷概率,而不仅仅是改变他们的借款成本。一旦续贷概率发生变化,资产质量、机构供给以及借款人的风险迁移都会随之变形,最终这些变化都会反馈到最大的资金端——银行。同时,数千万借款人的资金链将被重新塑造,一部分人会享受到更低的利率,但大部分将会失去续贷的机会,寻求民间高利贷等替换或直接违约。
一、利率分层并没有想象中的分割线,高息端在给中低息端“供血”。
在传统的信贷叙事里,我们习惯将利率理解为风险溢价的结果。风险高,利率就高;风险低,利率就低。但现实往往更为复杂。根据对平台的调研以及结合内外部数据的推断,在20%—24%这个区间的大约4000亿贷款,其对应的客群往往同时持有利率高于24%的借款。同样,在年化20%以内这个区间的大约9000亿贷款,其客群也普遍同时背负着20%—24%甚至高于24%的债务。换句话说,不同的利率区间之间并没有隔离墙。不同成本、不同机构、不同平台的贷款,在借款人的征信报告里串成了一条长长的债务链条。这条链条的风险,主要并不在于资金是否被用于非必要消费——那种过度授信当然需要被纠正——更大的风险其实在于存量网贷的功能已经发生了变化。很多存量网贷并非用于扩大消费,而是在为借款人的现金流“续命”。那些传统银行信贷覆盖不到或覆盖不足的群体,正在依靠网贷来维持债务链条不断裂,特别是灵活就业者、失业人群以及小生意经营失败者。如果高息端的借款被一刀切地停止,对于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而言,结果往往不是欣喜地获得了更低的利率,而是彻底失去了续贷与周转的可能。借款人的征信画像也印证了这一点。在利率20%甚至24%以上的客群里,常见的并非单笔大额的高息贷款,而是多机构、多平台共债叠加后,勉强拼接起来的现金流。利率只是表象,那条越来越长、越来越难以为继的资金链条才是现实。
二、穿透式监管,利率红线背后的系统已经重构,24%成为底线共识。
当前监管方向的变化,其核心已从单纯设立利率“天花板”,转向对信贷成本进行系统性穿透与重构。自十月起实施的互联网助贷新规,明确将商业银行与平台合作中的综合融资成本披露、费用归集纳入硬性约束。这不再是一句“利率不得高于24%”的简单禁令,而是将实际借款成本、司法裁判标准、消费者权益与银行风控逻辑进行了深度捆绑。带来的直接影响十分显著。以往通过拆分利息、服务费、担保费等方式构造的高息产品,其合规生存空间被大幅挤压,24%至36%这一利率区间的存续基础正在动摇。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金融审判实践中,亦倾向于将各类费用合并计算,并参照24%年利率予以审慎调整。当监管、司法与市场在“综合成本”这一尺度上逐渐对齐,一条新的经营边界已清晰浮现——24%正成为合规经营的生命线。而更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市场已传出对20%至24%区间新增资产进行“窗口指导”的风声。监管的意图并非即刻清理存量,而是明确指引新增流向更低的成本区间。若此趋势确立,整个行业面临的将不是利润空间的线性收窄,而是长尾客群信贷供给的结构性断裂。
三、利率刚性压降冲击下的中国银行业及市场风险预测
(一)我们将国际银行业评估监管冲击的常规框架——压力测试、迁徙矩阵、预期信用损失分析——应用于当前中国网贷(指互联网贷款)市场的利率压降情景,一幅风险传导的全景图逐渐清晰。风险并非均匀分布,而是沿着债务链条逐级扩散。
1.风险暴露的第一层:直接冲击区
年化24%以上的约8000亿元贷款首当其冲,这部分资产将直接面临清退或重定价压力。然而,这只是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
2.风险暴露的第二层:链条传导区
在20%—24%利率区间,总额12000亿元的贷款中,有约三分之一近4000亿元贷款的借款人同时持有24%以上更高利率的债务。当高息贷款被切断,这些借款人的现金流将立即承压,风险沿着债务链条向下传导。
3.风险暴露的第三层:扩散感染区
即使在看似安全的20%以下利率区间,总额30000亿元的贷款中,同样有约三分之一近9000亿元贷款借款人,也同时持有20%以上利率的债务,普遍依赖中息贷款维持低利率借款的还款。当中息层受到冲击,低息层的资产质量也将受到感染。以上的交叉跨利率区间负债有30%重叠的依据,来自部分机构对存量客户征信报告及共债机构特征的模型分析,据有相当的可靠性。更大的不确定性来自第四层:系统外溢风险。大量网贷借款人同时持有银行住房按揭、个人经营贷等传统信贷,当网贷链条断裂时,这种连锁反应可能蔓延至整个金融体系。虽然目前缺乏可靠数据量化这一风险,但其潜在影响不容忽视。通过以下简表,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看到风险传导的规模:
利率压降可能引发的银行风险传导全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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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层级 |
涉及贷款规模 |
风险特征 |
可能新增银行坏账 |
提高全行业不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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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冲击区(年化24%以上) |
约8000 |
直接面临清退或重定价 |
约3800亿元 |
+0.17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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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风险区(名义合规、实质高息) |
约1600亿—2400亿元 |
通过费用包装规避监管,风险未真实降低 |
约800亿—1100亿元 |
+0.03—0.05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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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条传导区(20%—24%区间内共债客户) |
约4000亿元 |
借款人同时持有高息负债,现金流脆弱 |
约1900亿元 |
+0.08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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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感染区(20%以下区间内共债客户) |
约9000亿元 |
借款人依赖中息贷款维持低息还款 |
约4300亿元 |
+0.19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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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带合计 |
约3.26万亿—3.34万亿元 |
各层相互叠加,形成系统性压力 |
约1.55万亿—1.59万亿元 |
+0.68—0.69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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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悲观情景(全链条崩溃) |
全部5万亿元 |
整体债务网络断裂 |
约2.38万亿元 |
+1.04个百分点 |
注:测算基于压力情景假设;行业基准为2025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率1.52%
这张表格清晰地揭示了一个事实:当所有潜在风险叠加时,可能新增的银行坏账规模高达1.55万亿—1.59万亿元,足以将全国银行业整体不良率从当前的1.52%推高至2.2%左右。若考虑到部分借款人同时持有银行按揭和经营贷款,在极端情况下,这一数字可能达到2.5%以上。由于无法获得更完整、准确的数据,这些推论仅供参考,但笔者估计误差应该不会超过30%,即使再乐观一点,其不良后果也非常惊人。
(二)不同市场参与者承受冲击后的可能结果监管冲击不会均匀分布在所有市场参与者身上。不同机构因业务模式、客群结构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差异,将面临截然不同的命运。
1.助贷平台的分水岭。对于头部平台而言,监管压力将加速行业洗牌。那些不提供风险保证、仅做流量与技术输出的平台,将被迫向“轻资产、纯科技”模式转型,盈利能力将大幅削弱。而对于大量提供风险保证或联合贷款的中腰部平台,随着利率空间的压缩和风险暴露的增加,其商业模式将难以为继,其承诺的巨额存量贷款代偿,将使多数这类平台将在未来一年内退出市场。至于火中取栗的融资担保公司,基本全部会消失。
2.消费金融公司的生存考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正处于矛盾最集中的位置。20%—24%利率区间原本是其覆盖风险成本与运营成本的关键空间。若这一区间被持续压缩至20%以内,绝大多数消金公司将面临“定价不足以覆盖风险”的困境。考虑到存量不良贷款可能上升,半数以上的消费金融公司或将陷入流动性危机,行业将出现大规模的兼并重组。
3.民营银行与中小银行的转型压力。那些深度参与互联网助贷、零售业务下沉较猛的民营银行和区域性中小银行,面临的冲击最为直接。根据简化公式计算:一家银行的风险敞口(涉及上述风险链条的贷款占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其不良率就可能一次性抬升近0.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如果某家银行有10%的贷款深陷“断点风险带”,其不良率可能在短期内暴增近5个百分点,足以让资本充足率触及监管红线。
4.借款人的命运分野。链条最末端的借款人将出现明显分化。一部分信用资质较好的借款人将享受更透明、成本更低的信贷服务;而另一部分约750万—1200万借款人(注:以借款人人均总负债10万元-20万元,结合不良贷款总额反推估算),将面临“信用生命线”被剪断的困境。这些人被合规体系挤出后,债务问题将从“金融贵不贵”转变为“生活难不难”,风险由此从金融体系向社会层面迁移。
国际经验早已表明,单纯设置利率上限就像一味猛药,能退烧,但也有强烈副作用——它会迫使一部分合理的信贷供给退出市场。因此,成熟的监管从不只盯着利率数字,而是同步构建三根支柱:统一透明的综合成本披露、严格的借款人偿债能力评估,以及为被挤出者提供债务重组或救济的缓冲垫。否则,压下去的可能是数字报表上的利率,浮上来的将是更难收拾的信用塌方与社会成本。笔者也同样认为24%以上利率的确高,对借款人压力过大,但现实已如此,且这部分贷款阴差阳错承担了另类的社会救济和底层民众现金流补偿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面临着两难的选择----如果纵容市场继续发展高息共债越来越多迟早会失控崩盘,而出手抑制压降高息或出台更多的管制手段,则大概率是出现上面分析的断链风险。
四、供给替代的现实困境
在银行与持牌金融机构体系之外,可供借款人选择的合规融资渠道并没有想象中宽广。对于多数小额、分散的借款人,地方金融组织的覆盖能力有限。传统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等机构,在商业可持续性与风险约束下,往往更倾向于服务那些有抵押质押、信息更透明、单笔金额更大、边际成本更低的客户群体。它们通常不具备服务高频、小额、无抵押且现金流脆弱人群的技术条件与意愿。在民间借贷方面,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其利率上限通常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折算下来往往远低于年化20%。这意味着,合规的民间资金并不具备“替代中高息网贷存量”的价格空间,更难以在规模与期限上承接持续的续贷需求。至于传统意义上的高利贷及涉黑涉恶放贷,在近年持续严打下已明显收缩,其存续形态也更偏向针对少数大额、能施加强控制的企业主或特定交易场景,对普遍的小额借款人并不构成可持续、可复制的替代供给。在这种供给结构下,存量借款人的现金流调剂,更多只能依赖亲友与熟人网络的有限支持。这种方式天然具有规模上限和不稳定性。一旦合规信贷供给在某些利率区间出现断层,由此产生的缺口未必能被“市场自发填平”,反而更可能以逾期迁徙、债务纠纷以及社会治安风险的形式外溢。
五、监管的努力及很难独立完成的任务
(一)历史的镜鉴:境外消费信贷危机的共同教训观察美国、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等地的消费信贷发展史,一条清晰的脉络反复呈现:市场的狂欢往往以危机的阵痛告终。无论是美国次贷危机中信用卡债务的证券化恶果,日本“消金三恶”(高利贷、多头借贷、暴力催收)引发的社会问题,还是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在政策刺激下因发卡泛滥、审核放松而爆发的“信用卡大乱”与“卡债风暴”,其根源皆非单一的利率高低。这些境外危机揭示出更深层次的监管逻辑缺陷:第一,监管未能及时穿透并统一“真实借贷成本”的口径,使得机构得以通过名目繁多的费用隐匿高息;第二,缺乏对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实质性评估要求,导致信贷供给与真实还款能力严重脱节;第三,未能有效抑制“以贷养贷”的债务螺旋,制度在无意中鼓励了危险的循环借贷。这些教训的共同指向是,单纯的利率管制若缺乏系统性的配套措施,不仅难以保护消费者,反而可能催生更隐蔽的风险或造成供给的突然断层,将问题推向地下金融。(二)我国监管部门的努力与现实的困境近年来,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对此并非没有洞察。相反,一系列政策举措显示出监管思路正朝着精细化、穿透式的方向演进,其努力值得肯定。从《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到《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管理的通知》,监管的核心意图清晰:推动综合融资成本透明化,要求银行强化核心风控能力,打破平台与银行之间的风险“黑箱”;压实银行的管理主体责任,推行合作名单制与总行集中管理,旨在遏制无序扩张。特别是将各类费用纳入综合成本核算并与司法保护上限挂钩的导向,直指过去“利率幻觉”的弊端,旨在构建统一的成本比较基准。然而,监管的努力正面临一个近乎无解的现实困境:中国庞大的网贷存量,已异化为部分脆弱群体的“现金流管理工具”。金融监管部门可以要求银行合规,可以压降利率,可以打击违规催收,但它无法创造充足的就业岗位,无法直接提升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也无法迅速建立一个普惠的社会性债务重组或救济制度。这就是当前政策面临的“不可能三角”:降低融资成本、维持金融稳定、避免社会冲击,三者难以同时兼顾。若节奏与力度把控失当,金融风险的“拆弹”过程可能直接触发社会风险的引信。现实困境比“利率高不高”更复杂。中国庞大的网贷存量,确实在一部分脆弱群体中承担了现金流周转与续贷维持的功能,这使得监管在收紧供给时必然要面对就业结构、收入波动与社会保障覆盖不足所带来的外部性。问题在于,这还不是全部矛盾。另一条更尖锐的矛盾,来自金融机构与平台的合作结构本身。在不少所谓“助贷”合作中,平台并非在做一个中性的信息撮合者,而是在事实上掌控了获客、定价、风控策略、结算与贷后管理的全流程。银行在链条中被压缩为单纯的资金方,既缺乏对客群质量与真实融资成本的穿透能力,也缺乏对风控策略与贷后节奏的实质性话语权。平台的商业逻辑又决定了它对流量高度依赖,获客成本高企时,更不愿意“浪费”任何一笔可转化的流量,于是更倾向于扩大放款覆盖面,把风险后移到贷后与资金端。这种结构下,风险并不是银行判断失误那么简单,而是银行在能力缺位、权责不对等的状态下,被动承接了一个由平台驱动的扩张模型。因此,一旦外部环境变化或监管压降利率、压缩费用链条,平台的利润空间首先被挤压,放款冲动与费用结构就会出现博弈;而银行作为主要资金端,风险却在账面上真实化、集中化。这种“权责不对称、风险向资金端集中”的格局,是监管必须扭转,也不能容忍的。与此同时,过高的利率水平及其衍生的舆情压力、纠纷压力与社会治理成本,又进一步压缩了政策回旋空间。监管既要压住不当高息、费用搬家与违规催收,也要防止供给在长尾区间出现断档,更要把银行从盲目资金供方拉回到真正承担审慎管理责任的放贷主体。这几件事放在同一个时间窗口同时完成,天然就形成了一个政策上的不可能三角:降低融资成本、维持金融稳定、避免社会冲击三者难以同时兼顾。若节奏与力度把控失当,金融风险的拆弹过程就可能触发更大的外部性。(三)化解风险需要超越金融的系统方案因此,化解当前五万亿网贷存量所蕴含的风险,绝不能仅靠金融监管部门的单兵突进,而需要一场更高层级、多部门协同的社会治理行动。具体建议如下:
1. 实施存量分类、渐进置换的稳妥去杠杆策略。对存量债务不宜一刀切。可考虑由政策性金融机构或设立特定工具,对确无偿还能力、但债务用于基本生活维持的群体,提供利率极低(如低于5%)、期限超长(如10—15年)的“救助性再融资”置换原有高息网贷。此举旨在以时间换空间,将即期的违约冲击转化为长期的微量损失摊销,避免系统性断链。
2. 构建个人债务重组的法定与行政协调机制。借鉴国外个人破产制度理念,结合国情,由司法、金融管理、民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建立“个人债务纾困协调机制”。为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提供与债权人协商、减免部分债务、制定长期还款计划的官方通道和信用修复路径,将无序违约转化为有序处置。
3. 将“金融素养教育”和“债务问题早期干预”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教育、社区组织与金融部门合作,开展常态化的金融知识普及,并在社区层面建立债务咨询和早期预警点,帮助个体在债务失控前获得指导和帮助,从需求端减少非理性借贷。
4. 大力发展真正普惠的合规金融供给。激励银行及持牌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利用数字技术开发更贴合灵活就业者、小微企业主动现金流的信贷产品(如基于真实交易流的发票贷、结算贷),替代原有的“发薪日贷”式高息产品,从根本上挤压非法高息贷的生存空间。
5. 强化财政、就业与社会政策的托底协同。这是最根本的一环。对因信贷收缩可能受到显著影响的群体,财政政策应有所准备,通过临时性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提供等方式进行对冲,防止金融风险治理的成本过度向最弱势群体转嫁。
结语而言,中国网贷利率压降之战,实则是检验我们能否进行一场精细化的社会风险管理的能力。金融监管的“手术刀”已挥下,但病人康复需要全面的“术后护理”体系。这需要决策者展现出超越部门利益的全局智慧,在坚定打破高息暴利模式的同时,以更大的制度创新勇气,为那些被债务捆绑的普通人,铺设一条能退回岸上的梯子。唯有如此,降低的才不仅仅是名义上的利率,更是全社会运行的总体风险成本。
(四)寻求平衡:在约束条件下审慎前行的现实选择
在缺乏上述系统性的社会化解方案作为支撑的前提下,金融监管部门若独立承担风险化解的全部重任,将不可避免地陷入一个“两难困境”:动作过猛,可能引发难以承受的信用收缩与社会冲击;动作过缓,则高息负债的雪球会继续滚动,积累更大的潜在危机。此时,监管部门的理性选择,往往并非追求理论上的最优解,而是在多重约束下,权衡利弊,两者相权取其轻,并以此为依据,适度调整政策执行的力度与节奏。这具体体现为一种审慎的平衡艺术:
1.在“风险暴露”与“风险缓释”之间寻求平衡。
监管的核心目标应从“迅速压降利率数字”部分转向“有序管理风险暴露”。这意味着,对于已实质承担“社会安全网”功能的存量高息债务,在替代方案缺位时,强行清退可能比暂时容忍其存续带来更剧烈的即时风险。因此,政策可以明确“禁止新增”以冻结风险规模,但对存量则设定更长的、差异化的整改过渡期,允许金融机构在严格监控下逐步压降,而非断崖式退出。
2.在“机构出清”与“系统稳定”之间寻求平衡。
对于那些严重依赖高息模式且风险抵御能力薄弱的中小平台及部分金融机构,骤然严格的合规要求可能导致其瞬间失能,甚至引发局部风险事件。监管可能需要接受“部分风险暂时显性化但可控”的现实,优先确保主要银行体系和头部持牌机构的稳定。通过设定分阶段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容忍度等监管指标,引导风险有序释放,避免因对个别机构的严厉处置而触发不可预料的连锁反应。当然,我们必然要承担一部分金融机构不良风险的阶段出清,这个代价不可避免。
3.在“规则刚性”与“执行弹性”之间寻求平衡。
监管规则需要保持清晰、透明的方向刚性,明确24%的综合成本红线不可逾越。但在具体执行中,尤其是在穿透认定“综合成本”和监督资金流向时,可给予一定的观察期和反馈调整空间。例如,对于历史上形成复杂结构的存量贷款,可允许金融机构上报详细的压降计划,监管则重点评估其计划的可行性与风险缓释措施的有效性,而非仅仅追求时点上的合规。对20%-24%这一段的压缩则需要更谨慎、更精细的方案与时间安排。
4.在“消费者保护”与“金融生态健康”之间寻求平衡。
当前,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以“代理维权”“反催收”为名形成的黑色产业链,正利用监管投诉渠道和舆论压力,人为推高投诉率,严重干扰正常金融秩序,业界估计这部分投诉占全部投诉量的八成以上且多数成员来自之前三方从事催收的工作岗位,监管与公安对不良催收的打击使这部分人天然转向代理维权,既有大量催收借款人名单与联系方式,又极其了解反催收的手段。这股力量不仅加重了金融机构的处置成本与合规压力,更在客观上形成“投诉施压-机构妥协-鼓励更多投诉”的恶性循环,其最终成本仍会以各种形式转嫁给广大诚信借款人。若监管部门在舆情压力下,单方面过度施压金融机构承担全部调解与豁免责任,无异于助长此类黑产的滋生,进一步扭曲风险定价机制,损害金融生态的长期健康。因此,监管必须采取更系统、更精准的应对策略。一方面,应积极联合公安、司法、网信等部门,严厉打击有组织的“反催收”黑产,切断其非法牟利链条,净化金融市场环境。另一方面,也应客观认识到,利率压降本身会加剧部分人群的续贷困难,可能引发真实的投诉上升。对此,应推动金融机构建立更透明、更高效的客户沟通与纠纷调解机制,同时通过公众教育引导理性维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并非对立矛盾,而是需要通过多部门协同、疏堵结合的方式实现动态平衡。这种“审慎放缓”与“精准平衡”并非监管的懈怠或妥协,而是在复杂现实约束下的专业理性。它承认了金融风险的治理是一个与社会治理进程紧密交织的长期工程。其根本目的,是为构建前述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如债务重组机制、普惠替代产品、社会托底政策)争取宝贵的时间窗口,避免在条件不成熟时,因金融政策的单兵突进而制造出新的、更棘手的问题。
五、给监管部门的几点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与国内外经验,笔者在此提出几条具体建议,供监管部门在推动网贷利率压降与存量风险化解过程中参考。这些建议的核心,是在坚持既定改革方向的同时,寻求更平稳、更具韧性的实施路径。
1.明确区分存量与新增,实施差异化的监管节奏。
存量风险的处置,最忌“断流”引发的连锁反应;而新增业务的规范,重在防止风险以新的形式复燃。建议对存量债务设置更长的过渡期,允许金融机构在严密监控下制定并执行分步压降计划,重点评估其计划的可行性和对借款人现金流冲击的缓释措施。对于新增业务,则应严格执行综合成本上限,并建立更敏锐的监测机制,防止通过产品嵌套、渠道转换等方式规避监管。二者错峰、有序推进,可避免风险在同一时间窗口集中爆发。
2. 推动监管工具升级,从“看报表”转向“看链条与看迁徙”。
当前以静态不良率为核心的监测体系,难以提前预警因续贷中断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建议借鉴国际压力测试中常用的迁徙矩阵分析,要求主要机构定期报送基于客户维度的全口径负债压力测试结果,并模拟在利率压降、共债断裂等情景下的逾期迁徙路径。这有助于监管更早、更准地定位风险传导的薄弱环节,从事后应对转向事前预警和事中干预。
3.赋能与甄别并举,夯实金融机构的自主经营能力根基。
当前部分合作模式中,金融机构对平台在获客、风控等环节存在过度依赖,导致风险判断与定价能力空心化,这既是潜在的风险隐患,也不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建议监管在推动利率透明化的同时,将提升金融机构自主核心能力作为一项同步工程。具体而言,可考虑设定分阶段的、量化的自主能力建设目标,例如对关键风控环节(如客户画像、反欺诈、授信审批、贷后预警模型)的自主掌控比例、自有数据源的应用深度、独立研发团队配置等提出明确要求。监管评估不应仅看表面合规,更应穿透至机构是否真正具备了理解客户、识别风险、独立定价的“硬核”能力。对于经过评估,确实无法在合理期限内建立必要自主能力、长期扮演“资金通道”角色的机构,监管应引导其有序退出相关高风险领域,或限制其业务范围。同时,对于能力建设成效显著的机构,可在创新试点、合作范围等方面给予更多空间。此举旨在重构平台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从“依附共生”转向“专业互补、责任共担”的健康发展模式,从根本上增强金融体系的韧性与稳定性。
4.以“穿透与可比”为核心,做实综合融资成本监管。
当前规则已明确综合成本上限,下一步的关键在于确保所有机构在统一、可核验的口径下执行。可考虑借鉴印度“关键事实声明”或欧盟“标准化信息展示”的思路,强制要求以醒目、可比的方式向借款人披露包含所有费用的年化综合成本(APR)。同时,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对资金流、合同条款进行穿透核查,确保“表内表外”成本全面归集,让“降成本”的成效真实可见,杜绝合规套利空间。
5. 协同构建“安全出口”,为困难借款人提供有序救济通道。
单纯压降利率而无替代方案,可能将部分借款人推向更危险的境地。建议推动建立多部门参与的“个人债务纾困机制”。例如,可鼓励金融机构在严格风控前提下,为陷入暂时性困难但仍有还款意愿的借款人,提供期限延长、利息减免或债务重组方案。同时,探索与民政、人社部门的信息协作,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极端困难者引导至社会救助体系,实现金融与社会政策的有效衔接,防止风险简单“社会化”。
6.精准打击违规行为,保护合规机构的合理风险定价空间。
监管的重拳应精准落在真正危害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上,例如虚假诱导营销、过度多头授信、违规暴力催收以及通过复杂结构恶意拆分费用等。这既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也是对合规经营机构的呵护。清晰界定违规边界,依法严厉惩处,才能引导全行业将资源和能力投向提升真实风控水平与客户服务,而非用于规避监管的“创新”,从而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健康生态。
7.正视并管理“反催收黑产”等新型挑战,客观评价金融机构被投诉率,维护健康金融生态。
当前,有组织的“代理维权”“反催收”黑色产业链已形成,其利用监管投诉渠道滥施压力,严重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推高了行业合规成本。建议监管部门协同公安、司法、网信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同时通过案例公示、舆论引导,揭露其非法性与危害。在处置投诉时,也应建立更专业的甄别机制,避免被黑产裹挟,保护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贷后管理的权利,维护公平、诚信的金融环境。监管的艺术,在于坚定转向以驶离高息依赖的险滩,同时精准掌控节奏以防船体倾覆。这需要耐心、智慧与跨部门协同,以清晰传递“方向不变、路径优化、生态共治”的信号,从而化解存量风险、夯实未来信贷生态的根基。回首来路,我国监管部门在处置互联网贷款复杂风险中展现的审慎与专业,已体现出对市场与系统稳定的担当。基于这样的积淀,我们相信其必能以更精准、更有温度、系统协同的监管方案,在风险防控与社会稳定的平衡中,走出中国特色的稳健步伐。作者简介:嵇少峰,江苏微金创联(咨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国际信托独立董事,2023年度新浪财经十大意见领袖, 2016中国微金融十大年度人物、全国知名信贷管理与实战专家、财经专栏作家。曾在人行、银监会系统工作十六年,主要从事对金融机构信贷、会计业务的稽查工作;后离职创办多家普惠信贷、金融科技公司,牵头多项省级中小企业金融创新项目,亲自带领团队创造数百家中小企业、数十亿普惠信贷投放百分百本息归行的记录。尝试改变传统的信贷风险管理为主调的银行信贷管理框架,从企业管理学+信贷风险辩证认知论双视角,建立一整套基于实战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框架。其中信贷风险辩证认知论是理论基础,《商业银行信贷辩证治理论---信贷机构的战略、战术与技术管理》是管理框架、《逻辑实证SME信贷分析技术》《五维微贷分析法》是具体的信贷分析策略法,从而为信贷机构管理者提供清晰的理论框架与具体的实践路径。(注:以上散见各媒体专栏,即将结集出版)在新浪财经、财新等多家媒体开设专栏,代表性作品《为什么99%的P2P终将死亡》(2014年)、《中国银行业小微信贷已到危机时刻》(2019年)、《蚂蚁上市,金融科技镀金时代结束》(2020年)等引发全行业热议;近年来重点转向信贷管理理论研究与实战应用,现为多家银行总行、大型金融科技平台提供信贷管理咨询、信贷能力综合提升项目和高管培训服务;在金融科技、信贷专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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